1 、藥餌在水中的穩定性要好,如穩定性不好,藥餌入水後會很快散開,病魚吃不到足夠的藥量。
2 、投喂藥餌的量要計算準確。按魚體重計算用藥量,將魚藥添加在飼料中,藥餌的量寧少勿多。一般在投喂後30—40 分鐘內吃完。如1 小時還未吃完,則說明投餌量過多,造成藥餌浪費,而且還影響下一頓的吃食。
3 、為瞭使魚體中藥物保持有效濃度,藥餌應每天投喂2—4 次。
4 、內服藥餌必須按要求連續投喂1 個療程(一般3—5 天或7 天),或待魚停止死亡後,再繼續投喂1—2 天,不要過早停藥。過早停藥,魚體內的病原菌未被全部消滅,容易復發。
5 、要註意投喂方法:
(1 )殺蟲的前1 天,投飼量應比平時減少些,以保證病魚第2 天能多吃藥餌。
(2 )藥餌要撒均勻,保證病魚吃到足夠的藥餌。如果藥餌撒得不均勻,病魚的攝食能力較差,往往就吃不到足夠的藥量,甚至吃不到藥餌,達不到治病的目的。
(3 )將沒病的魚類先喂飽,再投喂藥餌,保證病魚能吃到足夠的藥餌。如:池中草魚較多時,在其他魚生病的時候,為確保病魚吃到足夠的藥餌,則可先投草料,再投喂藥餌。
(4 )投喂藥餌時,最好選擇風浪較小時投喂,否則,因風浪大,撒在水面的藥餌很快被吹到下風處,沉入水底,其他魚就吃不到足夠的藥量,在有風浪的情況下,投喂的次數要由1 天2 次改為1 天4 次,藥餌量也要適當增加。
6 、特別提示:
(1 )治療期間及剛治愈後,不要大量交換池水,不要大量補充新水及捕撈,以免給魚帶來刺激,加重魚的病情或引起復發。
(2 )在使用內服藥的同時,最好配合外用藥潑灑,殺滅水中病原菌( 蟲) ,可避免病情反復。